中港四航局
安全技术交底书
2002 年 11月 25日
工程名称 中港四航局盐田港三期工程 分部名称 钢管桩焊接施工
交底内容: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和光脚。
2.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严格执行集装
箱码头二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 水上焊接钢管桩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要求,使用的工作平台应检查
其牢固性能,如发现不安全状况,应及时提出。
4. 现场配备的焊机、砂轮机等用电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
及防护装置。
5. 电焊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焊工操作证,才能进行钢管桩的焊
接作业。
6.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7. 严格执行蛇口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8.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气线路设置。
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配电箱要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