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总 则
1.1 本细则适用于本合同所有的钢桁架、钢梁、钢柱、钢平台、钢栏杆、零星金属件等钢结构的制造
和安装。
1.2 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GB 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 11345-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4)JGJ81-1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
2、施工准备监理工作
2.1 承包人应在钢结构(钢桁架、钢柱)制造前 14 天,按施工图纸要求提交一份钢结构制造和安装措
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钢结构制造和安装场地的布置及说明;
(2)钢结构的制造工艺设计;
(3)钢结构的安装方法;
(4)钢结构制造和安装的质量控制措施;
(5)钢构件的运输和吊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