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钢构件焊接)
强制性条文
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
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
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
验报告等。
主控项目
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
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
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3.2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
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级: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5.2.1 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熔嘴;等焊接材料
与母材的匹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的规定。焊条、焊剂、药
芯焊丝、熔嘴等在使用前,应按其产品说明书及焊接工
艺文件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