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4条 高强度螺栓连接安装时, 在每个节点上应穿入的临时螺栓和冲钉
数量,由安装时可能承担的荷载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少于安装总数的 1/3;
二、不得少于两个临时螺栓;
三、冲钉穿入数量不宜多于临时螺栓的 30%。
第 3.4.5条 不得用高强度螺栓兼做临时螺栓,以防损伤螺纹引起扭矩系数
的变化。
第 3.4.6条 高强度螺栓的安装应在结构构件中心位置调整后进行,其穿入
方向应以施工方便为准, 并力求一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组装时, 螺母带圆台面
的一侧应朝向垫圈有倒角的一侧。 对于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组装时, 螺栓
头下垫圈有倒角的一侧应朝向螺栓头。
第 3.4.7条 安装高强度螺栓时,严禁强行穿入螺栓(如用锤敲打)。如不
能自由穿入时,该孔应用铰刀进行修整,修整后孔的最大直径应小于 1.2倍螺栓
直径。修孔时,为了防止铁屑落入板迭缝中,铰孔前应将四周螺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