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房屋装修应当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本条例所称住宅房屋装修,是指住宅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对住宅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 活动。 第十四条住宅房屋装修中 禁止 下列行为: (一)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 (二)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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