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分包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一、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屋面工程
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各检验批、分项、
分部工程, 质量不低于样板质量 (凡现场按工程管理制度做有样板,且样板经过监理、 建设方相关人员
书面确认的),且观感质量评定,必须达到优良(经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确认为准)。否则,视为
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按照监理或建设方要求返工。
二、 遵守法规及制度
分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领域限制、禁
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及建设方现场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