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工种 防水工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一、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源:
作业活动 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喷灯作业
喷灯带火放置、距离可燃物未达到安全距
离、软管漏气
火灾、爆炸
作业行为 逆风向操作或超过六级大风未停止作业 中毒、烫伤
液化气瓶使用 液化气瓶自身不合格或未按规定使用、 操作 火灾、爆炸
二、对危险源的具体控制措施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一般性规定
1 、遵守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规定: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处临边
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紧张穿拖鞋、赤脚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 、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3 、施工操作时,应戴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镜、穿工作服等。患有皮肤病、眼病、刺
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临时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