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名称 适用范围 基本规定 技术准备 作业条件
防水混凝土
施工工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
防水等级为 1~4级
的地下整体混凝土
结构。不适用于环
境温度髙于 80℃或
处于耐侵蚀系数小
于 0.8 的侵蚀性介
质中使用的地下工
程。
1、防水混凝土所用水泥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 32.5MPa,水泥
用量不得少于 300kg/m 3,掺有
活性掺合料时, 水泥用量不得
少于 280 kg/m 3。
2、防水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
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
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防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
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 交接
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 "三检
"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未经建设 〈监理) 单位对上道
工序的检査确认, 不得进行下
道工序的施工。
1、按设计资料和施工方
案,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
工人上岗操作培训。
2、按设计资料计算工程
量,制定材料需用计划
(含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