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防洪防汛管理, 汛期能够做到防大汛抢大险, 保障安
全生产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成立防洪防汛组织机构,组长:许修景,副组长:吴雄坚,
成员:于文学、李衍明、隋彩华、张义明、丁学强。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指挥、分级负责管理,切实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汛期一旦出现险情各
级人员均有参加防洪救灾的义务。
第三条 防洪防汛工作的准备期为每年 4 月份,5 月份开始进入防洪
防汛期, 6 月份开始防洪防汛夜间值班, 10 月份防洪防汛工作结束。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指防洪物资为编织袋、 塑料布、防洪沙土、手电
电池等,工器具为铁锹、手电、潜水泵及胶管等。
第五条 防洪防汛管理职责:
1、经理为炸药库防洪防汛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洪防汛工作。
2、保卫科长为防洪防汛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炸药库防洪防汛的直接
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措施的具体实施和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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