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检查记录
单 位
启用时间 年 月 日
截至时间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检
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
管部门检查。
检 查 要 求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
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
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