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1.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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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危险环境区域电线和电缆导管安装工艺
1 适用范围
1.1 本工艺适用于竣工投产(用)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
爆炸性气体环境( 1 区和 2 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的新建或扩建工程的电线和电缆
导管安装。
1.2 本工艺不适用竣工投产(用)后是下列环境的电线和电缆导管安装:
1.2.1 炸性气体环境( 0 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10区)。
1.2.2 矿井井下。
1.2.3 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等爆炸物质的环境。
1.2.4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1.2.5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1.2.6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气井平台。
1.2.7 蓄电池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