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顶板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
04年版)和煤炭工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及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原《徐州矿
务局顶板管理实施细则》( 1993年版),制定本细则。
第2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3条 集团公司、矿(处)都要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生产矿(处)长为组长,采掘副总工
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科)室参加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科);各基层
区队的班组,均要设立安全检查员;各基层区队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工作面地质预报,对月度顶
板关键提出管理计划,并有总结。
第4条 建立健全各级顶板管理的责任制:
1、集团公司总经理、矿(处)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
门对顶板管理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