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5)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 ,乙两个级别 .
(二)本标准所称园林景观设计是指 :风景资源的评价 ,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 ;城市绿地系统 ,园林绿地 ,景园景点 ,城市景观环
境,景观照明的设计 ;园林植物 ,园林建筑 ,园林工程 ,园林种植的设计 .
二, 标 准
(一)甲级
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
(3)近二年内完成Ⅰ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5 项,或Ⅱ级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项.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 ,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少于 8 年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经历 ,并主持过Ⅰ
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项,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