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书
单位 :中铁一局昌赣客专 CGZQ-7 标经理部一分部三工区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交底项目 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交 底 号
一、注意事项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
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 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
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墩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2m时,必须使用安
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 (每隔6个月 )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
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 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
验记录。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