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试验室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对高速公路试验室的管理, 规范试验检测行为, 确保试验
检测工作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工程管理活动
的控制,提高工程管理的科学性,达到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目的。
二、考核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监理处驻地试验室、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列入相应单位的目标考核一起考核。
三、考核依据及内容
1. 考核依据
(1) 合同文件
(2)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 第 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交
通运输部办公厅质监字〔 2009〕183号)和省厅《关于印发〈高速公
路建设项目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 考核内容
(1) 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是否有效, 是否进行了有
效管理和指导; 工地试验室是否在母体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