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
一、静态验收前需要提供的资料
施工文件:工程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厂试验资
料、流向、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
二、静态验收的内容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 内业检查
应对内业资料的完整性、 全面性进行检查、 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
行重点抽查; 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 主要功能和实体质
量抽查等,并符合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
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的项目、 数量应有可操作
性,应根据内业检查的观感质量的结果确定;
三、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光、电缆接续完毕,检查合格;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检查合格,设备运行正常;
3、通信工程各子系统通过测试,检查合格,系统运行正常;
4、全线电磁环境清频工作完成。
四、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轨道电路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