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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 目的
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
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
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3 职责
3.1 厂长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3.2 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
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协助事
故调查。
3.3 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 制定、修订本制度, 协助行政部
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本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
事故。
3.4 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
3.5 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 协助事故调
查。
4 工作程序
4.1 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4.1.1 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