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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广场路(吴航路 -长莲路)道路工程
监理交底书
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 我公司对本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建设监理。 根据建设工程有关
法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和规程、工程项目批文、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监理
合同,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
目标,督促和检查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请施工单位务必按以下要求配合支持我司工作。
1. 监理依据
1.1 合同文件
1.1.1 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1.1.2 本工程《施工合同》及构成合同的文件(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等)。
1.2 法规文件
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文件详见附录一。
1.3 技术标准、规范
本工程需要使用的标准及规范详见附录二。
1.4 本工程设计文件
2. 监理单位的权利
根据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对委托监理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理享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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