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
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
(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
成 90o,即横平竖直。
(三)、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 90o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
弧。
(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
许悬挂点的间距在± 50mm,上下 10mm范围内变动)。
(五)、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 (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予埋件为准)
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 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 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 1.6米。
(六)、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七)、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
度不超过 30mm。
(八)、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