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
矿建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1 目的
为加强对红二煤矿矿建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目
标的管理,确保矿建工程安全施工,加快施工进度,按标准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结合矿井建设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矿建工程项目。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司:指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2 筹建处:指红二煤矿项目筹建处。
4 内容
4.1 开工准备
开工准备期视工作量确定,正式开工时间以合同规定或监理
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如在正式开工时间不能正常开工,施工
单位每延误一天处以 10000 元罚款。
4.1.1 施工单位在开工准备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4.1.1.1 工程基础原材料的报验和试验。
4.1.1.2 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的编制、报批。
4.1.1.3 认真审查施工图设计,在接到施工图后的第四个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