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类别】 交通运输 /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交办发 [2001]390 号
【批准日期】
【发布部门】 国务院各机构 / 各部 / 交通部
【发布日期】 2001.06.13
【实施日期】 2001.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唯一标志】 47305
【全文】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2001年 6 月 13日交通部交办发 [2001]390 号文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保证公路工程专业档案质量,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及其《 档案法实施办法 》,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 (包括独立的公路
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