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价师协〔 2007〕05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7-1 15:19:52 阅读 1487次
关于印发《四川省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建价师协〔 2007〕05号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会制定了《四川省 <全国建
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 2006〕013号)、四
川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