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窗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木门窗安装。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木门窗:木门窗加工制做的型号、数量及加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
合格证,且应要求木门窗制作时的木材含水率不应大于 12%。
2.1.2 木制纱门窗:应与木门窗配套加工,型号、数量、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
合格证,压纱条应与裁口相匹配,所用的小钉应配套供应。
2.1.3 防腐剂:氟硅酸钠,其纯度不应小于 95%,含水率不大于 l%,细度要求应全部
通过 1600孔 /cm2的筛。或稀释的冷底子油,涂刷木材面与墙体接触部位。
2.1.4 墙体中用于固定门窗框的预埋件、木砖和其它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1.5 小五金及其配件的种类、 规格、型号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并与门窗框扇相匹配。
且产品质量必须是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