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 1 页 共 4 页
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建市 [2008]48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3 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