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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1.1 条 为规范地铁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 保证地铁工程质量,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办法》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字
[2000]68 号文、广州市建委穗建筑 [2000]303 号文及广州地区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穗建监字 [2000]25 号文的规定,参照国家《地下
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省、市现行的有关行业标准或规定,结
合地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1.2 条 广州地铁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 机电系统安装工程和
轨道工程的验收暂执行本办法。
第 1.3 条 地铁建筑工程和地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统称地铁建
筑安装工程。地铁建筑安装工程的内容指: 地面车站地下车站的建筑
工程和除地铁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