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 标 函
致:荀万余陆陈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修远楼门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贰拾叁万贰千肆百陆拾玖点柒陆 (¥232469.76 万元)的投
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工期 15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工程质量达到 优良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一你方签订合
同。
⑵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⑶我方承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⑷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过程。
4、我方在此声明,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内容完整、 真实和准确,
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