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质 [2005]184 号)
规范 2008-07-14 15:15:02 阅读 212 评论 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建质 [2005]184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借鉴部分地区经验,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现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各地要注重总结监管经验,创新监管制度,改进监管
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目录
1 总则
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
4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 对建设勘察设计和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