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及评审论证工作的管理,根据《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
程》(DBJ04-214-2004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
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 [2009]254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 [2009]87 号)及国家、省市地方有关规
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
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从
施工的全局出发,合理地确定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和
施工机具设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要做到施工
顺序合理、方法先进、措施得力、内容齐全。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技术专项方案(技术专项方案的
范畴详见附件 1)和安全专项方案。其中,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危
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