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08]26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量化评价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量化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建委。
附件: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量化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建管 质量 观感评价 办法 通知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印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量化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改革竣前检查工程观感质量的评价方式, 提高建筑工程观感质量,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观感质量,是指对一些不便用数据表示的布局、表面、色泽、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