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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及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持续发展, 提高学科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进一步规范新技术、
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
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 2009年颁布的〔 2009〕18 号《医疗
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 》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 特制定我院新
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
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 有效性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