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工程合同
用料单位 (甲方 ):
供料单位 (乙方 ):
为了达到甲、乙双方相互约束,完成甲方 工程,经双
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供应材料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供应材料 水泥、砂子含量或配合比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吨)
5%水泥稳 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碎石质量及级
吨
定碎石 配应符合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
二、每天供货数量及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三、供应方式及供应地点:由乙方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人员指定地点为准。
四、此单价为含税到场价格(含 11%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有效真实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假的、虚开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外观实际质量、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初凝时间应大于 4h,终
凝时间应间隔 6h 以上(水泥剂量 5%,7 天无侧限抗压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