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路面工程的实测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高速公路、一级公
路和其他公路(指二级及其以下公路)两档设定。
5.1.2 路面工程实测项目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
内的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的路面各结构层均须按其车道数与双车道
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5.1.3 各类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度平均值的代表值(下置信界限)和
单点极值均不得超过规定值。小于代表值规定值 2个百分点的测点,
应按其占总检查点数的百分率计算扣分值。
5.1.4 垫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同材料的其他公路的底基层结构要求;
联结层的质量要求同相应的基层或面层结构。
5.1.5 表层平整度测定以自动或半自动的平整度仪为主,全线每车
道连续测定按每 100m输出结果计算合格率。采用 3m直尺测定路面
各结构层平整度时,以最大间隙作为指标,按每尺结果计算合格率。
合格率不小于 95%时,可得规定分值的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