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安全工作责任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 、《化工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凡在我公
司区内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 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 《安全工作责任
书》。
一、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行政首长对其所管辖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工作
负责,必须在布置生产同时,布置安全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管理好
自己的施工人员。
二、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特别要讲清楚本公司化工
生产性质、 特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乙方负责。 作业前, 作业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三、、作业者必须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各施工行业根据行业特点所作的各项安
全规定。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