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具体如下:
1、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其中须向广大员工介绍本工程生产
流程、环境的特点、设备情况、作业伤害防范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好签名备案工作。如无进行
技术交底的,一律不准开工。
2、关键工艺、重点工艺,在制定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保证
措施,并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一律不
准开工。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工程股、安全股共同完成,如因两部门未开展此
项工作的则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如因员工不服从安排, 不接受技术交底的按
每人每例 300元的处罚。
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必须分类归档。如因资料归档不清晰的对安全股负
责人给予每次 300元的处罚。
5、对已进行安全技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