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木地板 ”安装及验收标准
“强化木地板”安装及验收标准
本服务标准只适用于家庭安装使用的强化复合系列地板,工程用户及运动场馆服务标准另行规定:
1. 铺装前的室环境;
○ 安装环境(包括地表和室)温度应控制在 18-22C,安装前房间最大相对湿度不高于 60%,不适宜作浴室、洗
手间、桑拿房及环境恶劣的公用场所安装,不适合在地板底层太软的状态下铺设。
2. 地面要求;
普通地面在安装过程中,下列条件必须满足,才能达到地板保质使用的要求并确保适宜的安装环境。
○ 水泥地面应不起灰尘,含水率应小于 2%(属地热系统应不高于 1.5%),木质地面应为 6%-10%;
○ 地面以 2米为半径的围必须水平,高低误差不得超过 3 毫米,超过误差部分须用水泥或快干粉进行找平,找
平后的地面符合要求;
○ 地面应清洁无杂物;
○ 水泥地面应无开裂及变形现象;
○ 为保证安装完地板后,门能自由的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