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暗挖施工造成城区道路坍塌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6-18 浏览次数: 118
京建发〔 2013〕28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区、
县安全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部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 ,各
道路、管线等产权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由于轨道交通工程、管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等进行地下暗挖施工活动较
多,容易导致道路塌陷事件发生, 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为了进一步加强暗挖工程的安全管理,
防范因地下暗挖施工造成道路塌陷,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职责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招投标,认真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或开工报告。要单独列支并及时足额拨付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专款
专用。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