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部交公路发〖 1995〗1235号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
理办法》,为使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特制定《公路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交通部交公路发〖 1995〗1235 号颁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认证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具体落实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使公路
工 程造 价人 员资 格 认 证 工作 健 康 有 序 地 进 行 ,制 定 本 实 施 细 则 。
第二条 管理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系指执业资格认证。 凡在公路
建设市场,从事公路工程造价计价(包括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审),经济评
价,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报价、造价监理、招标代理,办理工程结算、决算、
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