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 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2 号 1
《关于切实做好 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1〕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
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
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 2011〕1 号,
以下简称 “国办发 1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安排, 现将城市
住房用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 2011年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国办发 1 号文件和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已有总
体部署,全国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