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风电场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新能源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各风电场
的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明确职责,节约支出,有效控制成本,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依据《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A 版)和《华电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风电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条 备品配件管理工作由生产运营部总体负责, 财务资产部、分管生产
副总经理参加定额审定。
第四条 生产运营部负责组织事故备品配件和常规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核
定工作,必要时参与事故备品配件的品质验证。 负责大宗备件采购技术协议的签
定、备件到货验收。负责备件的购买、定额内物资的补充库存等工作。财务部负
责费用的预算及资金控制。
第五条 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