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4 消防车通道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街区内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 160m。当建
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 150m或总长度超过 220m时,宜设置穿过建
筑物的消防车通道;
2、消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应低于 4m,与建筑外墙宜大
于 5m; 石油化工区的生产工艺装置、储罐区等处的消防车通道宽度
不应小于 6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 5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
小于 12m;
3、消防车通道的坡度不应影响消防车的安全行驶、停靠、作业
等,举高消防车停留作业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
4、消防车通道的回车场地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高层民用建
筑消防车回车场地面积不宜小于 15m×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
车场地面积不宜小于 18m×18m;
5、消防车通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荷载,
具体荷载指标应满足能承受规划区域内配置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