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建标造函
[2007]8 号 [资料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建标造函 [2007]8 号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
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
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工程概
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的编制、工程结算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 ;工程实施各阶
段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工程造价信息、技术经济咨询以及与工程造价业
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凡依法设立取得《工程造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