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建筑弱电系统工程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工程实施与竣工验收。
9.1.2 本章依据《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
及《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 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
9.1.3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范围包括: 入侵报警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其中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应根据
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9.1.4 对银行、金融、证券、文博等高风险建筑除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