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发表日期: 2011-11-23
未依法缴存维修资金 最低罚款 1 万元。
未依法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处以 1万元以上 5 万元
以下罚款。
泄露业主信息资料的,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2000 元
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 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
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物业项目所在地县 (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退出;逾期不退出的,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由颁发其资质证书的行政主管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物业
管理资质。
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 业主与物业的矛盾、 业主委员会与物
业的矛盾, 住在小区里的人们在家门口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矛盾。 如
何避免矛盾?如何化解矛盾?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