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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2009年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0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省
人民政府令第 17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 2009)22号)、《关于贯彻实施 <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省建设厅建建发 [2009]93 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具体情况, 制定《杭
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