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
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交通运输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
强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
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结合本省交通建设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改、扩)建的省公
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以及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
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是
指公路水运建设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和建设市场行为。
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财务、廉政等监督管理不在
本办法适用范围内,执行省厅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 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
导,分级负责。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
的监督管理,其设臵的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
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其设臵的其他有关部门
或者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