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
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第 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建设厅
(苏建科 [2007]361 号)《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等
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质量, 我厅组织省工程建设标
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等单位编制了 《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
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 2008年
6月 1日起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送: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厅有关处室,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
站,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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