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5027
电 力 设 备 典 型 消 防 规 程
自 1994-5-1 起执行
目次
1 总则
2 防火责任制
3 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4 发电厂和变电所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
5 消防给水
6 发电厂热机部分和水力部分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6.1 运煤设备系统、贮煤场
6.2 燃油系统、贮油库
6.3 煤粉制粉系统
6.4 锅炉设备
6.5 汽轮机、燃气轮机、水轮机和柴油机
7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7.1 发电机、调相机和电动机
7.2 氢冷发电机和制氢设备
7.3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消弧线圈和互感器
7.4 电缆
7.5 酸性蓄电池室
7.6 其他电气设备
8 控制室(网控室、主控室、集控室) 、调度室、计算机室(房) 、通信室、计量室、档案室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9 发电厂和变电所其他部分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9.1 电焊和气焊
9.2 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