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
补充规定(试行)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09年1月6日
前言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 GB50150
-2006)(以下简称《标准》)于 2006年11月正式实施。为更
好地贯彻落实该标准,结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补充规定。
本标准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沈阳供电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春和 杨祥国 谢诚 韩洪刚 金鑫
陈刚 钟雅风 崔文军 陈瑞国 周志强 郝建城 李艳龙 田勇 王
东烨 付殿涛 朱钰。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 总则
1.1 现场交接实验的主要目的在于核对与出厂值的差异并分析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
1.2 本补充规定仅对《标准》中不明确的条款内容作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