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
强制条款
3 通用规定
3.1 现场管理
3.1.2 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
应的上岗作业资格证。
3.1.7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
3.2 施工环境保护
3.2.8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2.12 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直接回天或掩埋。
3.2.25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和身体检查,并进行剂量监测。
3.2.2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妥善保管,使用场所应有防止受
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3.4 受限空间作业
3.4.4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设备作业,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
3.5 高处作业
3.5.7 高处铺设钢格板时,必须边铺设边固定。
3.6 焊接作业
3.6.11 在容器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