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鄂州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的
通 知
鄂州政规〔 2010〕2 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经 2009 年第 19 次市人
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鄂州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 加快解决我市低
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规范房产市场秩序, 保障房产权利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房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 从事廉租住房保障
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 物业管理、房产交易管
理、房屋登记管理、 白蚁防治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房地产
中介机构管理等活动